更新日期:2026 年 10 月 14 日
欢迎使用潜江市微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微诺”或“我们”)提供的拍摄与制作服务。你在本网站预约或购买服务,即表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条款。
一、服务内容
微诺提供个人拍摄(生日、写真、婚礼、活动跟拍等)、企业宣传片制作和艺人经纪服务。各档位的拍摄时长、成片数量、交付时间以页面公示和双方确认的内容为准。
二、预约与付款
- 你可按页面公示的价格预约服务,客服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与你确认拍摄日期、地点和内容。
- 企业宣传片按项目报价,双方确认方案后可先支付定金锁定档期,尾款在交付前结清。
- 付款完成后,你会收到订单号,请妥善保存以便查询和售后。
三、拍摄与交付
- 拍摄当天请按约定时间到场或安排场地;因你方原因迟到、场地不具备拍摄条件的,拍摄时长不顺延。
- 成片按档位约定的时间交付,交付方式为网盘链接,原始素材保留 30 天。
- 每个档位包含的修改主要针对剪辑节奏、字幕和配乐,不含重新拍摄。
四、作品与肖像
- 成片交付后,你可以自用或用于自身宣传。
- 未经你同意,微诺不会将含有你肖像的作品用于公开展示或商业宣传。
五、改期与退款
改期与退款按《退款与改期规则》执行。
六、责任限制
因天气、交通管制、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拍摄的,双方协商改期,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七、联系我们
如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客服:即将公布(服务时间 9:00–21:00),或到访:潜江市园林办事处保驾路 1 号中润金桥郡 6-107 号。